以台灣物業管理學會 所述,物業管理區分為「物」、「業」、「人」三區塊。「物」係指傳統的建物設備、設施;「業」為不動產經營的資產管理;「人」則以生活服務、商業服務為主,並以人為本位連結物與業,形成今日物業管理三足鼎立新視野。
 台灣於1991年12月首先公布『保全業法』,1995年6月公布『公寓大樓管理條例』,2004年9月召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後,通過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綱領,並朝系統整合、加速推展建立物業管理法制,民間團體更蓬勃於各地成立物業管理相關專業團體。國外知名的物業管理公司近年來,快速加入台灣各行各業的物業管理市場的趨勢下,也是促成學會的成立時代背景。


以推展物業管理學術為宗旨的學會,於2005年9月29日假中華物業管理協會會議室舉行成立大會,前內政部營建署長黃南淵先生,眾望所歸以高票當選第一屆理事長。未來希望在物業管理的涵蓋三類服務範疇:(1)建築物與環境之使用維護服務(清潔、保全、消防檢修、公共安全檢查、附屬設施設備等),(2)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物業代辦及諮詢、事務管理)、物業生活服務(社區網路、照顧服務、褓姆、宅配物流)、生活產品(食衣住行育樂),(3)資產管理服務(不動產經營顧問、開發租賃、投資管理等)。進行更具前瞻性的總合性研究,並積極協助大專院校專業教學,落實社會專業需求教育訓練,以期順利接軌國際,貢獻台灣物業的管理技能與品質。



而本人於知識+上,就個人保全業及大樓管理業的實務經驗,亦曾回答過類似〔有關物業管理公司的特徵!! 〕的問題,您可參照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507073012298。



在網路上有看到一本專業書:〔物業管理教程〕作者╱ 齊堅 編著/
五南文化事業出版. 2007/05/08發行 (1版 1刷).
本書可作為大專院校各類管理與物業管理課程的基礎教材,也可作為物業管理行業各級行政和實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教材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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