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保全公司

| |
[不指定 2010/07/20 14:20 | by henry ]
問:大樓保全公司需要具備什麼資格,有沒有什麼法規規定??
答:保全公司.要具備的資格可多了!以下所說的.都是內政部警政署(主管機關)的法規規定.分述如下:
一.資本總額─須檢附實收之資本額新台幣四千萬元之會計師簽證及存款證明影本,另每置一家分公司,實收之最低資本額應增加新台幣二千萬元
二.投保〔保全業〕責任保險金額及保險單條款:─須檢附向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公司投保責任險之保險單影本。 至少金額為: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一00萬元。2.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五00萬元。3.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台幣二00萬元。4.保險期間內累計,新台幣一000萬元。
三.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之照片圖說─並須檢附該項設備之傳(受)訊系統、不斷電系統、容錯系統等之照片圖說及功能說明資料.
四.保全巡迴服務車─須檢附行車執照影本,該車輛所有權若非屬籌設中之公司所有,須加附於公司設立後所有權移轉予公司所有之讓渡書。
五.保全人員服裝圖說及其裝備種類規格─須檢附冬、夏季服裝樣式、顏色照片圖說(避免與軍警人員之服裝相同或類似),另裝備種類規格應列冊敘明及檢附照片圖說。
六.保全人員訓練計畫─訓練計畫需列明:                                
(1)新進人員:職前專業訓練一週以上學科、術科之訓練課目表。                            (2)現職保全人員每個月施予四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課目表。                              (3)訓練之教材、器材、設備等訓練設施。
七.保全契約書─依所申請之營業項目,分別檢附系統保全、駐衛保全、運送保全、人身保全等契約書。
八.公司名稱須加上「大樓保全」字樣,如「00大樓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是:公寓大樓管理或物業管理或建築物管理字樣者.均非保全公司。
九.營業處所須為固定專用之營業處所,限制不得與其他公司混同使用。
十.若為經營「關於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運送之安全維護」業務者,應有特殊安全裝置之運鈔車,申請該項保全業務須檢附下列資料(一式兩份,一份置於轄區警察局備查,一份報送警政署審查): 1.運鈔車規格之照片圖說。2.防彈測試證明(防彈材質須具有點三八及點四五手槍等級以上之防彈功能暨有效防彈年限) 。 3.自動報警系統之規格照片、功能圖說.4.防盜、防搶裝置之規格照片、功能圖說 .交通監理機關核發之行車執照證明。 5.具結書(具結書內容應具明本公司所使用之運鈔車如改裝、維護不良及未具防彈測試證明之實質標準致損害客戶權益者,應負一切法律上之責任)。



若有疑問.請再發問!
大樓保全 | 評論(0) | 引用(0) | 閱讀(2712)